
環保局進廠協助業者盤查。(記者陳文嬋攝)
高雄市擴大「海空雙港」高雄港、高雄國際機場碳盤查,全國首創納管溫室氣體年碳排放量超過1萬噸,明年起盤查申報並公開數據,違者最重可罰10萬元。
環境部列管事業以高碳排製造業為主,今年擴大百貨公司、旅館、醫院等高用電場所,高雄市擁有海空雙港特色,環保局為掌握高雄港、高雄國際機場等重要倉儲、運輸場站排放量,擴大碳盤查推動減碳。
環保局依據《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訂定「高雄市指定事業及一定規模以上公私場所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申報及揭露辦法」及列管對象,公告自明年起高雄港及高雄國際機場事業,溫室氣體年碳排放量合計達1萬公噸以上,應於4月30日前完成前一年度盤查申報,並公開數據。
列管範圍包括高雄港碼頭、倉庫、倉儲物流中心等港區事業及高雄國際機場,初估列管9家業者,包括貨櫃碼頭公司、機場、儲運所等,營運化石燃料燃燒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間接排放產生溫室氣體年碳排放量合計超過1萬公噸。
環保局表示,管制對象如未依規定執行溫室氣體盤查申報及揭露者,將依《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第25條規定處2萬元至1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得按次處罰。
局長張瑞琿表示,擴大碳盤查法規與對象已經與潛在事業充分溝通,將成立「盤查輔導團」1對1協助列管業者建立排放清冊,建立住商、運輸部門更完整排放數據,進而推動科學基礎的減碳工作。
新聞時間:2026/7/20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