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極端氣候日益頻繁,高雄市自民國102年起依據中央政策推動氣候調適,歷經三階段,逐步強化本市因應能力。113年起,本市著手訂定《高雄市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並經提送「高雄市政府永續發展暨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於114年2月正式經中央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通過,針對維生基礎設施、水資源、海岸及海洋、土地利用、能源供給與產業、農業生產與生物多樣性及健康等七大領域及能力建構,共提出64項調適計畫,並成立「調適輔導團」管考調適計畫,同時規劃培訓制度,結合淨零學院辦理調適課程及工作坊,建構各機關調適能力,此外,本府建置「高雄市氣候變遷調適推動平台」,提供各機關氣候變遷資料及數據,同時作為研擬調適政策之應用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