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制定氣候變遷調適策略,降低與管理溫室氣體排放,落實世代正義、環境正義及公正轉型,善盡共同保護地球環境之責任,並確保國家永續發展,特制定氣候法。
為研擬符合高雄市特性之調適策略,降低氣候變遷對市民生命財產之影響,並因應氣候變遷之衝擊,加強環境保護、推廣社會公平 正義、促進經濟發展,以追求世代自然資源永續利用,達成韌性 及綠色生態城市之願景,依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第九條 第二項規定,設高雄市政府永續發展暨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